支部活动
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时间:2024-07-12 作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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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

7月11日,安徽省乡村振兴促进会功能型党支部和安徽省社会组织党支部共同举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督促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社会组织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做文章,在服务“七个强省”目标上做贡献。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用好纪律这把管党治党的“戒尺”,使全党自觉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就一定能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